关于林龙同志被授予河北省师德标兵的表扬通报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李清华等同志河北省师德标兵称号的决定》(冀教师〔2019〕18号),我院基础教学训练部行政执法教研室主任、副教授林龙同志被授予河北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。
林龙同志甘守三尺讲台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,以对人民公安教育事业的饱满热情、无私奉献的执着追求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。经研究决定,对林龙同志予以通报表扬。
希望林龙同志要牢记使命、珍惜荣誉、不忘初心、再接再厉,在未来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。全体教职工要以林龙同志为榜样,认真学习和借鉴他的先进理念、育人方法和工作经验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勇挑传播知识、传播思想、传播真理、塑造灵魂、塑造生命、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,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
2019年9月11日
(作者:政治处 编辑:hebsj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