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“十佳”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官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19-10-20 浏览次数:0
关于表彰“十佳”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官的决定
一年来,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全体师生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、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,为全省公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、作风过硬、立德树人、为人师表、工作扎实、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。
为庆祝新中国七十华诞,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,助推全省公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在第三十五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学院党委决定对以下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,以兹鼓励。
一、“十佳”优秀教师
刘征、高虹、常夕平、刘金辉、杨金召、杨妍、孙艳文、傅利、习静、王萌。
二、“十佳”优秀教育工作者
刘哲、胡杨、张瑞央、王彦东、姚凯硕、张辉、魏保峰、张悦华、孙建、杨少强。
三、“十佳”优秀教官
李童、杜猛、汤锋、李国峰、姜海涛、路国安、张伟、黄涛、徐庆杰、李树伟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激励全院教职员工团结一心,开拓进取,为我省的公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中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9年9月11日